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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与保障》作业及答案5试卷及答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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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0

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与保障》作业及答案5提供该考试科目的试卷全部试题及答案大全,科目内容齐全,答案供学员学习免费使用,助力考试通关!

第1题、 [单选题] 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中的()。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福利

D.优抚安置

答案如下:
A
第2题、 [单选题] 对处于贫困中的社会成员发放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

A.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B.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C.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D.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答案如下:
A
第3题、 [单选题] 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答案如下:
C
第4题、 [单选题] 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水平应满足保障对象的()。

A.基本生活需要

B.原有生活水平不变

C.全面生活需要

D.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答案如下:
A
第5题、 [单选题] 中国古代的福利思想通常包括济贫扶困和()。

A.普遍幸福

B.博爱

C.赈灾

D.平等

答案如下:
C
第6题、 [单选题] 《贝弗里奇报告》中制定了一个以()为核心的社会保障计划。

A.社会福利

B.社会保险

C.社会救济

D.社会优抚

答案如下:
B
第7题、 [单选题] 1948年正式宣布第一个建成福利国家的是()。

A.法国

B.德国

C.英国

D.瑞典

答案如下:
C
第8题、 [单选题] 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收入的中位数或平均收入的50%-60%作为最低生活标准线(贫困线)的测定方法是()。

A.市场菜篮法

B.生活形态法

C.恩格尔系数法

D.国际贫困标准法

答案如下:
D
第9题、 [单选题] 享受生育保险实行()的原则。

A.产前享受

B.产后享受

C.产假期间享受

D.产前产后都享受

答案如下:
D
第10题、 [单选题] 安置工作不包括()。

A.就业介绍

B.安排家属工作

C.教育和培训

D.福利保障

答案如下:
B
第11题、 [多选题] 常见的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

A.现收现付制

B.部分基金制

C.国家积累制

D.基金制

E.预期收付制

答案如下:
ABD
第12题、 [多选题] 社会保障水平过低的负面影响包括()。

A.保障公民基本的经济生活水平

B.社会保障程度不足

C.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

D.降低了公民的劳动积极性

E.影响社会运转的效率

答案如下:
BCDE
第13题、 [多选题] 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是失业者必须是()。

A.处于劳动年龄条件

B.非自愿失业

C.提出申请

D.满足一定的合格期条件

E.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

答案如下:
ABDE
第14题、 [多选题] 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圣西门

B.傅立叶

C.欧文

D.康帕内拉

E.马布利

答案如下:
ABC
第15题、 [多选题]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包括()。

A.社会性

B.法定性

C.独立性

D.系统性

E.稳定性

答案如下:
ABCD
第25题、 [判断题] 社会成员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客体。()

A.正确

B.错误

答案如下:
B
第26题、 [主观题]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
答案如下:
  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
  1、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社会稳定;
  2、调节收入差距;
  3、保障劳动力再生产;
  4、促进经济发展;
  5、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27题、 [主观题] 简述医疗保险的特点。
答案如下:
  1、保障对象的全民性;
  2、医疗保险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
  3、医疗保险属于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4、其他保险项目是以现金支付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的,而医疗保险则一般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包括为社会成员提供免费、低费或部分收费服务。
第28题、 [主观题]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原则。
答案如下:
  1、人本位原则,即保障人权,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
  2、普遍性和需求性相结合的原则;
  3、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
  4、公平和效率结合原则;
  5、与本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29题、 [主观题] 论述社会救助建立的基本原则。
答案如下:
  1、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社会救助就是为竞争失败者和没有竞争能力的人提供救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生活困难的公民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社会稳定。
  2、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的原则。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子系统或者说是最后一道“安全网”,试图保障的是那些未能被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计划有效保护、生活陷入贫困的人口。
  3、全体公民普遍适用的原则。在社会救助制度面前,全体公民一律平等。制度的设计,不追究贫困的原因,只审查公民的生活水平是否在标准之下,没达到标准的生活困难者有权力得到社会和国家的救助。
  4、积极救助,协助自立,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社会救助制度所起的就是体现社会公平的“保底”作用。
  5、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原则。社会救助主要救助生活困难者,使其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6、坚持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原则。政府职能之一就是用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行社会救助制度是政府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企业和社区以及各种社团的救助行为,只能作为辅助和必要补充。
  7、社会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在救助条件统一的大前提下,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
  8、依法救助,保障权利的原则。只有进行社会救助立法,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救助制度的权威性和连续性,才能确保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